入境注意

來港人士安排

抵港前注意事項

  • 出發往香港之前,應留意相關入境防控安排。
  • 相關人士亦可經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表自願申報結果。若經機場入境,健康申報有效時限為96小時;若經陸路管制站入境,健康申報有效時限則為24小時。

入境防控措施

  • 所有抵港人士於抵港時必須通過體溫檢測;出現病徵者將由衞生署另行處理。
  • 抵港後無額外限制。
  • 政府建議所有抵港人士抵港後,在抵港當天(即第零天)至抵港後第五天期間,每天以自備的快速抗原測試包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可經2019 冠狀病毒病電子監察系統自願上載快速抗原檢測結果及健康狀況
    抵港人士到達香港的日數以抵港當天作第零天起計。例如,若抵港日期為2022年12月1日到達香港,則2022年12月6日是第5天。
  • 有關最新資訊,可同時參閱每日新聞公報
從內地或澳門抵港人士
從台灣或中國以外地區抵港人士
所有出行前檢測要求已於2023年2月6日撤銷
  1. 除抵港當天為三歲及以下人士外,於預定起飛時間(從機場入境者)或抵港時間(從其他口岸入境者)前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或於48小時內進行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及
  2. 保存載有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的照片或核酸檢測報告90天
💡可經電子健康申報表自願申報結果

抵港後檢測結果呈陽性安排

  • 如檢測結果呈陽性,有關詳情可參閱檢測陽性人士須知網頁
  • 其他注意事項

    上述一般來港前要求不適用於在到達香港後,身處香港時,沒有通過出入境檢查關卡的人士,包括在香港過境/轉機的人士。

    到港人士如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顧實情地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衞生防護中心熱線電話: 183 0111 (上午九時至晚上八時運作)

    有關外籍家庭傭工來港工作,請參閱此網頁

    常見問題

    請參閱此網頁

    更多資訊

    2019冠狀病毒病健康資訊
    預防肺炎及呼吸道傳染病健康建議
    潔手
    正確使用口罩
    潔淨保健康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