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注意
来港人士安排
入境安排 (2023年4月1日更新)
从内地或澳门抵港人士 | 从台湾或中国以外地区抵港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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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来港前及抵港后的检疫及检测要求已解除 | 所有来港前及抵港后的检疫及检测要求已解除 |
- 所有抵港人士于抵港时必须通过体温检测;出现病征者将由卫生署另行处理。
- 抵港后无额外限制。
- 政府建议所有抵港人士抵港后,在抵港当天(即第零天)至抵港后第五天期间,每天以自备的快速抗原测试包进行快速抗原测试。 💡可经2019 冠状病毒病电子监察系统自愿上载快速抗原检测结果及健康状况 抵港人士到达香港的日数以抵港当天作第零天起计。例如,若抵港日期为2023年4月1日到达香港,则2023年4月6日是第5天。
抵港后检测结果呈阳性安排
- 如检测结果呈阳性,有关详情可参阅检测阳性人士须知网页。
其他注意事项
由香港前往内地的人士(三岁及以下者除外),如在离境香港前往内地当天或之前的七天内曾在台湾或海外地区逗留,则仍须按内地要求于出行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如国家驻有关地区使领馆发布的旅客疫情防控指南另有指示,则可以快速抗原测试替代),并取得阴性结果。
卫生防护中心热线电话: 183 0111 (上午九时至晚上八时运作)
有关外籍家庭佣工来港工作,请参阅此网页。
常见问题
请参阅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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