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人士检疫 -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 现时有什么针对抵港人士的卫生检疫措施?
- 现时有什么针对从指定极高风险地区到港人士的防疫限制措施?
- 检疫期是如何计算的?
- 如何计算有关外游史?
- 若有相关外游史,会有什么安排?
- 误报外游史,会有什么后果?
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及相关安排
- 有病征的人士在抵港后会如何处理?
- 曾于海外确诊为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的人士在抵港后须通知卫生署吗?
- 「加强化验室监测计划」是什么?
- 抵港人士如何参加「加强化验室监测计划」?
- 若测试结果为阳性,会有什么安排?
检疫安排及须知
- 为什么旅客被送到不同地方接受检疫?
- 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检疫需符合什么要求?
- 海外抵港人士可在酒店接受检疫吗?
- 访客可以进入家居检疫的处所吗?
- 访客可以进入正进行检疫的酒店房间吗?
- 同住家居成员是否允许留在同一处所?
- 同住家居成员(非家居检疫人士)是否也需要隔离?
- 如果家里有接受家居检疫人士,我应该戴口罩吗?
- 接受家居检疫人士有什么地方需特别注意?
- 受检疫人士是否可与同住家居成员共享食物、厨房和厕所?
- 是否有特别为检疫人士收集垃圾的安排?
- 万一我要看医生,我应该怎么做?
- 政府如何得知和处理生病人士?
- 受检疫人士可以短暂离开来处理事务吗?
- 在检疫期间,受检疫人士可以探望危重的亲属或参加亲属的葬礼吗?
- 当检疫完成后,受检疫人士有什么手续需要办理?
- 如何就违反检疫令情况作举报?
其他问题
- 如果我经香港过境而没有入境,检疫措施是否适用于我?
- 如果我在香港过境并逗留了三天,我要接受检疫吗?
- 我可以在检疫中途提早离开香港,返回我的祖国吗?
- 豁免人士有什么检测及检疫安排?
- 在启程及抵港前,外游人士有什么健康建议需注意?
- 为何要有这些卫生检疫安排?
- 如果我对电子手环或「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有疑问,应如何处理?
- 如何可以获得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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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有什么针对抵港人士的卫生检疫措施?
由内地、澳门或台湾抵港人士的卫生检疫措施:- 除了在《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下获豁免的人士外,必须在指定地点(家居、酒店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强制检疫。
- 有关适用于香港居民之回港易计划,请参阅此网页。
- 除了在《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下获豁免的人士外,必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强制检疫。
- 由2020年12月25日凌晨零时起,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详情参阅此网页。
- 若入境人士于登机前往香港当日或之前21天内,曾经在任何指定极高风险、非常高风险或中高风险地区或非常高風險停留,请同时参阅此网页。
- 有关「航空旅游气泡」之安排,请参阅此网页。
所有接受强制检疫的抵港人士在入境时都应没有病征及通过体温检测;出现病征者将交由卫生署另行处理。若抵港人士所持签证有效期不足,将会被拒入境。
由香港国际机场入境的人士,抵港后须立即前往设于机场禁区内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测试,并留在该中心等候检测结果。如检测结果呈阴性,他们将获准办理入境手续及提取行李,并立即返回指定地点继续完成强制检疫。确诊者和密切接触者将被送往医院和指定检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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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有什么针对从指定极高风险地区到港人士的防疫限制措施?
指定极高风险地区包括:- 英国、南非(由2020年12月25日凌晨零时起)
- 巴西、爱尔兰(由2021年1月23日凌晨零时起)
而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
例子: 某人于2021年1月1日从指定极高风险地区出发,并在其他中国以外地区逗留,他/她最早可以登机前往香港的日期是2021年1月23日。抵港后必须在指定的检疫酒店进行21天的强制性检疫。请注意,到达香港的日期是检疫的第一天。
另外,根据第599J章下最新强制检测公告,在2020年12月2日至12月23日期间到达香港而曾在英国逗留并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以及在2020年12月2日至12月24日期间由中国以外其余地区到达香港并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除了须在到港后第19天或第20天到社区检测中心 或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检测外,亦必须在确定检测结果前留在该人的居住地点、私人处所或在检疫令上指明的检疫地点(下称「逗留地点」)。如受检人士因前往检测或返回逗留地点而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车。
有关指定检疫酒店事宜,请参考此网页。
注:收费上门收取样本服务并不适用于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强制检疫人士。
至于有关机组人员、船员和其他获豁免人士的安排,请参考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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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期是如何计算的?
抵港日是第1天,检疫期会直到强制检疫最后一天 (即第14或21天)的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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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有关外游史?
从抵港日(第0天)开始计算,倒数21天。
例:抵港日期为1月22日(第0天),有相关外游史是指从1月21日(第 -1天)到1月1日(第 -21天)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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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相关外游史,会有什么安排?
政府人员会根据入境人士的情况作不同的检疫安排。接受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检疫的人士需要提供地址,并需要提供联络电话,并戴上由政府提供的电子手环。入境后,有关人士须于提供的地址接受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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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报外游史,会有什么后果?
《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赋权获授权人员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情况下,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关识别和追踪可能已蒙受有染上疾病的危险的人士的资料,例如外游记录、曾到访处所或曾接触人士等。不遵从有关提供资料的要求,或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防护中心会透过其热线(电话号码:2125 1111/2125 1122),供市民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查核获授权人员的身分。
所有为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接触者追踪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只会供卫生署或相关部门作防疫用途,而且处理有关个人资料的安排必会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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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征或曾于海外确诊为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的人士在抵港后会如何处理?
卫生防护中心呼吁回港的市民,若出现呼吸道感染病征,扺港时应立即联络卫生署港口卫生科人员作出跟进。
医管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与卫生署紧密联系,将有上呼吸道感染征状的入境人士等,分流到不同公立医院急症室接受检测。有关人士可能需要在急症室的分流检测站等候测试结果, 一般需时数小时。若测试结果为阴性,他们必须返回指定地点继续进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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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于海外确诊为2019冠状病毒病个案的人士在抵港后须通知卫生署吗?
如果抵港人士有任何不适,可向机组人员、机管局职员或卫生署职员求助。医护人员会进行评估,如有必要,会安排救护车送往附近的公立医院治理。
曾经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但已康复并且没有任何征状的抵港人士,可如常办理入境检疫程序。现时, 由香港国际机场入境的人士,抵港后须前往设于机场禁区内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如有关人士的检测结果为阳性,署方会尽快安排他们送院治理,并安排其密切接触者到检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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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化验室监测计划」是什么?
政府以风险为本原则,不断扩展「加强化验室监察计划」,以尽早识别2019冠状病毒病感染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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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港人士如何参加「加强化验室监测计划」?
卫生署已设立临时样本采集中心,加快为没有出现病征的抵港人士收集样本以进行2019冠状病毒检测。
所有在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而没有出现病征的人士,除了必须到临时样本采集中心采集样本接受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亦须等候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如检测结果呈阴性,他们将获准前往办理入境手续及提取行李,并立即返回指定地点继续完成强制检疫。确诊者和密切接触者将分别直接由救护车及政府安排的车辆送往医院和指定检疫中心。
除要求所有于香港国际机场抵港及没有出现病征的人士必须到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检测,卫生署亦要求他们在进行检疫期间的第12天进行另一次病毒检测。
海外抵港人士:
- 卫生署会在检疫期间的第12天为相关人士安排另一次病毒检测。
- 于指定检疫酒店的检疫人士,在到港后第19天或第20天须再次按指示接受检测。
- 根据第599J章下最新强制检测公告,在2020年12月2日至12月23日期间到达香港而曾在英国逗留并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以及在2020年12月2日至12月24日期间由中国以外其余地区到达香港并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除了须在到港后第19天或第20天到社区检测中心或在指定检疫酒店接受检测外,亦必须在确定检测结果前留在该人的居住地点、私人处所或在检疫令上指明的检疫地点(下称「逗留地点」)。如受检人士因前往检测或返回逗留地点而须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只可乘搭的士,而且中途不能下车。
- 详情请浏览https://www.coronavirus.gov.hk/sim/designated-hotel.html 和https://www.coronavirus.gov.hk/sim/compulsory-testing.html
其他抵港人士:
- 有关人士须按指示自行收集深喉唾液样本,然后透过其亲友或上门收取样本速递服务将样本于收集当日早上交回卫生署收集点或指定医管局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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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测试结果为阳性,会有什么安排?
若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卫生防护中心会尽快通知有关人士,并安排其入住公立医院接受治疗。
卫生防护中心在接获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的通报后,会即时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包括追踪接触者。卫生防护中心会为没有病征的密切接触者安排检疫,其他接触者则会进行医学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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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旅客被送到不同地方接受检疫?
政府采用风险为本的方法,决定入境人士在家居、酒店或其他指定处所进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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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检疫需符合什么要求?
除了符合上述第一题的条件外,外游人士抵港时还必须通过体温检查,并且没有任何症状。
接受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检疫的人士需要提供地址,并需要提供联络电话。
受检疫人士不能离开香港,同时必须在任何时候留在有关处所,并时刻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在检疫期内,同住家人务必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受检疫人士须每天两次自我量度体温,记录身体状况,以监察个人健康。卫生防护中心提供24小时专线予受检疫人士,当他们有发烧或其他症状应即时联络专线报告身体状况,经评估后有需要时会立即安排送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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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抵港人士可在酒店接受检疫吗?
海外抵港人士检疫地点只可以是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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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可以进入家居检疫的处所吗?
朋友或不同住的亲戚不应进入有关地点,以减低他们受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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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可以进入正进行检疫的酒店房间吗?
由2020年11月18日开始,除非获得获授权人员的同意,受检疫人士不得容许任何其他人士(酒店职员除外)进入正进行检疫的酒店房间。任何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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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家居成员是否允许留在同一处所?
是。惟在检疫期内,同住家人务必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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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家居成员(非家居检疫人士)是否也需要隔离?
因为受检疫人士有曾到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病毒社区传播的地方的外游史,有机会已经感染了2019冠状病毒病,所以家居成员若与检疫人士在检疫期间同住,受感染的风险亦相对较高。根据现行规例,同住家居成员不需要一同接受强制隔离。不过,若同住家居成员在检疫期间离开检疫地点,有机会增加社区传播的风险。假如受检疫人士不幸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同住家居成员将要接受强制检疫。为减低可能的感染或社区传播风险,同住人士于家居检疫期间需戴上外科口罩 , 时刻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 。同住人士亦应保持社交距离,与检疫人士保持距离(至少一米),尽可能避免离开检疫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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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里有接受家居检疫人士,我应该戴口罩吗?
请参考上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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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家居检疫人士有什么地方需特别注意?
受检疫人士必须在任何时候留在检疫地点,并时刻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若有其他人同住,检疫人士及其同住人士于家居检疫期间需戴上外科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 如可能,尽量留在空气流通的单人房间
- 尽可能与其他人保持距离(至少一米)
个人卫生- 不要共用毛巾或个人用品,并与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用品分开放置
- 经常保持双手清洁并遵守咳嗽礼仪
环境卫生- 每日清洁和消毒家居环境。可使用1 比99 稀释家用漂白水(把10 ml含5.25% 次氯酸钠的家用漂白水与990 ml 清水混和)消毒,待15 至30分钟后,用清水清洗并抹干,金属表面则可用70%酒精消毒。
- 如厕后,先将厕板盖上才冲厕水。妥善保养排水渠管和定期(约每星期一次)把约半公升的清水注入每一排水口(U型隔气口)
- 尽量安排一个受检疫人士专用的洗手间。如果这不可行,则在每次使用后需即时清洁和消毒,排便后可使用1比49稀释家用漂白水清洁和消毒马桶。如洗手盆被痰液及唾液污染,例如漱口或刷牙后,可使用 1 比 49 稀释家用漂白水清洁和消毒洗手盆
- 除非先用酒精搓手液消毒双手,否则不要触摸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物品,例如电视遥控器、无线电遥控器、门把
生活习惯- 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进餐或共享餐点
- 在自己的房间里吃饭;如果不可能的话,面对墙壁进食
- 不需分开洗衣
- 不要吸烟和避免饮酒
- 若出现发烧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征或身体不适,应戴上外科口罩及即时致电卫生署热线,按建议安排前往公立医院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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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疫人士是否可与同住家居成员共享食物、厨房和厕所?
家居成员应时刻保持个人和环境卫生。检疫人士及其同住人士于家居检疫期间需戴上外科口罩。
保持社交距离- 戴上口罩并与受检疫人士保持距离(至少一米)
个人卫生- 不要共用私人用品(例如牙刷)
-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尤其是手部卫生
环境卫生- 保持窗户打开,确保共用地方空气流通
- 经常清洁消毒(包括厕所和厨房)
生活习惯- 避免去挤拥的地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拥挤的地方时戴上口罩
- 建立良好的身体抵抗力并实行健康生活方式。这可以通过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和充足休息达成
- 弹性进餐时间
- 不要与受检疫人士共享餐点
- 不要吸烟和避免饮酒
- 监测健康状况并在出现症状时及早就医。若出现发烧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病征,应戴上外科口罩并即时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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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为检疫人士收集垃圾的安排?
如没有家人或其他亲戚朋友代为处理垃圾,应包妥垃圾待政府职员上门收集。食物环境卫生署及房屋署会在有需要时协助收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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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我要看医生,我应该怎么做?
请致电卫生署提供的二十四小时运作热线。如遇上紧急情况,请致电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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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得知和处理生病人士?
受检疫人士须每天两次自我量度体温,记录身体状况,以监察个人健康。卫生防护中心提供24小时专线予受检疫人士,当他们有发烧或其他症状应即时联络专线报告身体状况,经评估后有需要时会立即安排送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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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疫人士可以短暂离开来处理事务吗?
不可以。政府必须强调公众自律及社会齐心抗疫的重要性。擅自离开处所会构成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及罚款。
政府人员会透过突击检查、致电该人士及监察电子装置状况等方式来确定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留在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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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疫期间,受检疫人士可以探望危重的亲属或参加亲属的葬礼吗?
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卫生署的获授权人员可以批准受检疫人士暂时离开检疫地点,以探望危重的亲属或参加亲属的葬礼(只限于殡仪馆或坟场举行的殡葬仪式)。受检疫人士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关系证明,叙述病人最新病情的医院信函,死亡证明等。在评估受检疫人士的申请时,本署会考虑该申请对公共卫生带来的风险,此外,受检疫人士还需先得到欲访地点的负责人 (即医院或殡仪馆)的批准。此类申请应在受检疫人士抵达香港后才向本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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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检疫完成后,受检疫人士有什么手续需要办理?
当检疫完成后,并没有特别手续需要办理。有关手带及「居安抗疫」应用程式的处理,可浏览「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指南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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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就违反检疫令情况作举报?
政府呼吁市民利用网上平台「电子报案中心」举报违反检疫令的情况。市民亦可透过各区警署报案室电话或致电1823,向政府提供怀疑违反检疫令的资料。
政府强烈呼吁受检疫人士必须严格遵守检疫要求,以保障自己及其他人健康,此举对防止疫情在社区扩散至为重要。任何人违反检疫令,擅自离开检疫地点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六个月及罚款二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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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经香港过境而没有入境,检疫措施是否适用于我?
检疫措施仅适用于入境香港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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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香港过境并逗留了三天,我要接受检疫吗?
检疫规定不适用于纯粹为了离开香港,而进入香港水域或到达香港国际机场,而身处香港时,没有通过出入境检查关卡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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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在检疫中途提早离开香港,返回我的祖国吗?
不可以。政府必须强调公众自律及社会齐心抗疫的重要性。擅自离开处所会构成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监禁及罚款。
政府人员会透过突击检查、致电该人士及监察电子装置状况等方式来确定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留在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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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人士有什么检测及检疫安排?
请参考机组人员、船员和其他获豁免人士的检测和隔离安排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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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程及抵港前,外游人士有什么健康建议需注意?
如身体不适,特别是有发烧或咳嗽,应戴上外科口罩,立即通知酒店职员或旅游领队(如适用),并尽快求诊。不要出行。
时刻保持个人卫生,对预防受感染至为关键:
- 在搭乘交通工具或在人多挤逼的地方逗留时应佩戴外科口罩。正确佩戴口罩十分重要,包括在佩戴口罩前及脱下口罩后保持手部卫生
- 经常保持双手清洁,尤其在触摸口、鼻或眼之前
-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盖口鼻,把用过的纸巾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然后彻底清洁双手
- 洗手时应以枧液和清水清洁双手,搓手最少20秒,用水过清并用抹手纸弄干。双手洗干净后,不要再直接触摸水龍头(例如先用抹手纸包裹着水龍头,才把水龍头关上)。如没有洗手设施,或双手没有明显污垢时,使用含70至80%的酒精搓手液洁净双手亦为有效方法
外游者亦应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 与发烧或有呼吸道病征的人士有密切接触。如果不可避免与他们接触,应戴上外科口罩
- 避免到访医院。如有必要到访医院,应佩戴外科口罩及时刻注重个人和手部卫生
- 避免接触动物(包括野味)、禽鸟或其粪便
- 避免到湿货街市、活家禽市场或农场
- 避免近距离接触患者,特别是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
- 切勿进食野味及切勿光顾有提供野味的食肆
- 注意食物安全和卫生
- 市民应减少外出及避免聚餐或聚会等社交活动,并尽量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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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有这些卫生检疫安排?
政府一直密切留意世界各地的疫情。全球的疫情正急速变化,受影响国家和确诊个案数量持续攀升,不少国家亦出现本地传播的个案。政府会因应疫情的发展,并考虑全球各地的风险,不时检讨相关卫生检疫措施的可行性,适时作出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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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对电子手环或「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有疑问,应如何处理?
可联络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请致电热线 5394 3150 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 或将姓名以电话短讯传送至 5394 3388 查询。详情请浏览「居安抗疫」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指南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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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可以获得更多资讯?
请定期留意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入境注意专页及卫生防护中心Facebook专页,以获取更多及最新的资讯。